满意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299页(565字)

企业行为的这一模式认为,企业的目标不是在若干变量(包括生产、销售、市场份额、利润、存货水平等在内)中使某一个变量最大化,而是使这些变量达到某种指标或满意的水平。

这个企业满意化理论,1959年首先由西蒙(H.A.Simon)提出,塞尔特与奇(Cyert与March)加以发展(1963),是行为派企业理论的一种。这个理论的主要根据是:企业即使在短期,在成本与需求方面也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企业中各种集团的目的不相一致。西蒙的满意化概念认为,满意的利润水平是根据过去的经验和未来的不确定性设定的。当某个水平毫不困难地可以达到时,则将水平提高;如实在难以达到则将其降低。在每种情况下,经营者都会展开搜索,以了解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不符的原因。由于搜索需要费用,不可能探究到所有可能的方案,只能选择一个满意的、多半不是利润最大化的利润水平。

如修订与搜索最终不能达到满意的水平,经营者将或是变得更加攻势凌厉,或变得心灰意懒。这种分析虽说提供了对管理经营者行为的理解(如定价的方式与降低市场份额相联系的行为方式),但由于其在使用上缺乏精确性与应用性而受到批评,事实上,还没有提出和发展成为一个真正能代替利润最大化的模式,至少在长期是这样。因此,管理经济学在绝大多数分析中仍使用利润最大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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