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界最小努力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410页(542字)

这一理论是利本斯坦(Leibenstein,H.)于1957年提出的。

这一理论的出发点是承认“贫困恶性循环”或“低水平均衡陷阱”状况在发展中国家的存在。利本斯坦认为,要打破恶性循环,跳出陷阱,发展中国家必须首先使投资率大到足以使国民收入的增长超过人口的增长从而人均收入得到明显的提高,即以“临界最小努力”使国民经济摆脱贫穷的困境。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必须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发展中国家增长过程中存在着两种对立的力量,即提高收入的力量(income-raising forces)和压低收入的力量(income-depressing forces)。

提高收入的力量决定于上一期的收入水平和投资水平,压低收入的力量决定于上一期的投资规模和人口增长速度。

当后一力量大于前一力量时,人均收入的增长被人口过快的增长的负力所抵消,并退回到原来的低水平均衡陷阱中去,只有前一力量大于后一力量时,人均收入才会较快地提高,从而打破低收入稳定均衡。利本斯坦指出,要实现临界最小努力,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激发群众的经济增长动机,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以鼓励敢于承担风险、善于追求利润的精神,创造适宜的投资环境,培育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家群体,大力开发和应用新技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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