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437页(909字)

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正式成立于1946年,其章程则是于1945年在伦敦正式通过,当时有20个成员,分别为英国、新西兰、沙特阿拉伯、南非、澳大利亚、印度、墨西哥、法国、多米尼加、土耳其、埃及、挪威、加拿大、中国、丹麦、美国、捷克斯洛伐克、巴西、黎巴嫩和希腊;现有成员国186个。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宗旨是通过促进各国在教育、科学、文化和交流方面的合作来增进世界和平和安全,以达到对公正和法律秩序的普遍尊重和对联合国宪章认可的人权及人们根本自由的普遍尊重而无种族、性别、语言和宗教的歧视。为实现这一宗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要完成如下5个功能:对未来世界的教育、科学、文化和交流的应有形式进行研究;通过研究、培训和教学来促进知识的增进、转让和分享;编制和通过国际标准;以技术合作的形式向成员国提供有关发展政策和发展项目的专家建议;交换专门信息。

教科文组织的主要活动是:建立国际准则;开展研究,出版发行书籍、期刊、报告和文件;向成员国提供技术和咨询服务;提供培训课程和研讨会;向非政府组织提供津贴;提供财务捐款;提供各种研究资金;等等。

教科文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大会,一般每两年召开一次,在大会上决定政策和批准预算与计划。大会的执行机构是执行委员会,由51个成员组成,每年召开两次会议,负责执行大会通过的计划。执行委员会的常设行政机构为秘书处,由总裁负责,雇有职员。

总裁由执行委员会提名、由大会任命,职员由总裁任命。1995年,有177个成员国成立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家委员会,这是一个政府咨询机构。

各国政府还在巴黎派驻有永久代表处,以密切和教科文组织的联系。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世界各地设有60个专门办公室和其他分支机构,共有职员627人,总部有职员1856人。联合国附属机构有各种咨询顾问委员会、国际委员会、重大项目管理的政府间协调委员会。自1946~1999年,大约成立过100个左右的这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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