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西亚经济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445页(813字)

联合国西亚经济与社会委员会是由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于1973年建立的一个下属地方经济开发委员会,其前身是联合国驻贝鲁特经济社会办公室,1973年在此基础上正式成立了西亚经济理事会,1985年改名为西亚经济与社会理事会,并按此名称重新设计了其职能,目的是更充分地承认委员会活动的社会方面。

委员会在正式工作规划下开展的大部分活动都是地区性的,也有有限数量的活动是具体到国家的,但具有地区性意义。

西亚经济与社会委员会是联合国秘书处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的5个地区性委员会之一,是联合国负责在联合国系统内协调经济与社会活动的主要机构。西亚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的行政预算来自联合国的财务资源,主要用于预定的项目:此外,它还接受来自常规预算外的资源,以用于特定的项目。

西亚经济与社会理事会共有13个成员国,他们是巴林、埃及、伊拉克、约旦、科威特、黎巴嫩、阿曼、巴勒斯坦、卡特尔、沙特阿拉伯、叙利亚、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也门。

西亚经济与社会理事会在1998~1999年度的总体目标是:加强成员国的可持续发展,在成员国之间促进地区合作和政策协调,在发展过程中强调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环境诸方面的联系。其活动的中心是:监测和调查成员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趋势,通过协调相关规范、标准和法律文件以加强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帮助成员国建立人的能力和制度能力。

西亚经济与社会理事会在未来希望做到的是:在规划制定和执行上采取多学科和多部门的方法,加强秘书处与成员国之间的关系,改善跨政府机构的服务,帮助成员国在执行委员会建议时的协调能力,鼓励成员国在协调规范、标准和法律文件时相互合作,继续评估和平进程对各方面的影响,在社会经济统计中起协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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