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经济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23页(700字)

公共经济学是关于公共经济的研究,即研究那些并非纯属市场、并非纯属家庭或厂商之间的关系的经济问题。

它侧重于逻辑(科学)分析以及伦理规范问题。

“政府必须做什么”是公共经济学所试图解答的主要问题。公共开支、税收、各种各样的法规、公共生产与价格、公债与货币、汇率政策等等,都可纳入公共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公共经济学的目的在于对这一问题给予明确具体和科学的解答,而不把它看做意识形态问题。

实际上,公共经济学注意研究的主要是私有部门与公共部门的交叉处,试图分析其地位、结构并提出建议。

从制度角度看,公共经济学研究最广义的公共机构的存在意义与行为——各级政府部门,准公共组织,如许多国家的公营社会保险或医疗卫生、教育部门、公营企业和公用事业部门等等。它对公营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交叉或者共同领域具有深切的兴趣,在这个交叉处或共同领域中,公营经济与市场经济之间的自发结合是多种多样的,目的各异的。当然,私有经济的实际运行情况以及有关的规范性评价,也是公共经济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公共经济学始于19世纪初。60年代中期以后,这一领域受到了经济学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旧公共经济学在80年代又为新公共经济学所取代。两者都悉心分析各种经济关系,但前者的伦理规范部分要么太简单,要么不完整,或者不易为人接受。

后者则触及了问题的本质,即哪些必须依靠市场?哪些方面必须靠公共部门?如何依靠?以及众多与之相关的社会抉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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