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图等价定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64页(888字)

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所提出的关于政府举债与课税的比较效应的说法。

李嘉图在其代表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的第17章中,曾写下了这样一段话:“如果为了一年的战费支出而以发行公债的方式征集2000万镑,这就是从国家的生产资本中取去了2000万镑,每年为偿付这种公债利息而征课的100万镑,只不过由付这100万镑的人手中转移到收这100万镑的人手中,也就是由纳税人手中转移到公债债权人手中。实际的开支是那2000万镑,而不是为那2000万镑必须支付的利息。付不付利息都不会使国家增富或变穷。政府可以通过赋税的方式一次征收2000万镑;在这种情形下,就不必每年征课100万镑。

但这样做,并不会改变这一问题的性质。”这就是被现代经济学家们称之为“李嘉图等价定理(Ricardian Equivalence Theorem)”的原文。

李嘉图等价定理指出,为政府支出筹措资金而采取何种专门措施的方法问题是无关紧要的。更确切地讲,选用征收一次性支付的税收,还是发行政府公债,来为政府支出筹措资金,既不会影响居民的消费,也不会影响资本的生成。尽管李嘉图明确地解释了政府债券与税收等价的道理,但他告诫人们:“读者决不要根据我以上所说的话作出推论,说我认为举债是最适于支付政府非常开支的办法。”

1974年,美国经济学家R.J.巴罗在其论文《政府债券是净财富吗?》中对李嘉图等价定理进行了引申研究。他的论点是建立在将遗产行为与利他动机相混合的基础上的,即一个具有利他动机的消费者不仅会从自身的消费中获得效用,也可以从其后代的消费中获得效用。依此推理,如果这个消费者的所有子孙都是利他的,并关心他们后代的消费,那么这个利他的消费者会间接地关心其所有子孙的消费。

这样就会得出利他的消费者肯定关心、至少间接地关心其本人所有子孙后代的包括即期和未来消费在内的整个消费过程。这样李嘉图等价定理便可以在利他消费者死于国债到期之前的情况下继续成立。 (梁春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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