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给付方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84页(325字)

指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按合同约定给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的程序和方法。

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对保险金的给付方式进行选择,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例如,一般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一次性给付全部保险金(养老年金除外),但也有选择分期给付的方式:①分期给付选择,受领人确定领取保险金的期限和次数,根据一定的利息率计算出每次领取的数额;②定额分期给付选择,受领人确定每期领取的金额和间隔,根据一定的利息率计算出领取的次数;③终身年金选择,受领人在领取保险金时依据其当时的年龄和一定的利息率计算出每期给付的年金数,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保险金受领人将可领取的保险金一次趸交保险费,投保了终身年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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