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96页(202字)

亦称“分保”,是指保险人为了分散自己承担的保险责任,将已承保的业务的一部分分给其他的保险人(包括专业再保险人)。

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就可以从再保险人那里按照分出的比例摊回同样比例的赔款。再保险的形式有:临时再保险、合约再保险、预约再保险、集团再保险。

再保险的具体方法有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再保险在国际上被广泛应用,是稳定保险公司财务的重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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