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概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707页(695字)

概率理论的一个基本问题是:概率的性质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这个问题的实质是:概率所描述的不确定性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

经典的概率论和统计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具有客观不确定性的现象,通常称之为随机事件。

这种不确定性同人对事物的认识无关,因此,其不确定性是客观的。描述这种不确定性事件的概率是客观概率,概率的性质抽象于随机事件发生频率的性质。经典概率理论中的概率公理描述了这种性质。

然而,随着统计学,特别是统计决策及贝叶斯分析的发展,客观不确定性的概念有相当的局限性。

因为在决策中,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是主观的,同决策者的知识有关。当人们仍然用概率的概念来描述这种不确定性时,其概率就被称为主观概率。

主观概率所描述的不确定具有主观的因素(当然也可以有客观的成分)。

由于不确定经济学中的选择理论实质上属于统计决策,描述不确定性的概率一般被认为是具有主观性质的概率,或主观概率。虽然主观概率在意义上同客观概率有本质的区别,但是,在绝大多数经济分析中,仍然假定主观概率也符合经典概率理论的概率公理,从而在数学性质上和客观概率相同。

但是,当概率所描述的不确定性具有主观特征时,用频率来解释概率的意义是不合适的。由于对主观概率的意义不必作出频率的解释,因此,主观概率在性质上也可以不同于经典概率,例如主观概率可具有非可加性。对概率性质的研究扩展着人们对概率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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