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比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762页(1352字)

又称抚养系数或负担系数,是指人口总体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通常以百分比表示。

它说明,在全体人口中,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非劳动年龄人口,它从人口学的角度反映了人口与经济发展的基本关系。

根据国际标准,15岁~64岁人口为劳动年龄人口,0岁~14岁和65岁及以上人口为非劳动年龄人口,因此抚养比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抚养比=(0岁~14岁人口+65岁及以上人口)/15岁~64岁人口×100%。

如以60岁作为老年年龄起点,则计算公式相应地变为:(0岁~14岁人口+60岁及以上人口)/15岁~60岁人口×100%。可以看出,总抚养比实际上是少年儿童抚养比和老年抚养比之和。因此少年儿童抚养比的计算公式为:0岁~14岁人口/15岁~64岁人口×100%,它说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负担多少少年儿童人口;而老年抚养比的计算公式为:65岁及以上人口/15岁~64岁人口×100%,它说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负担多少老年人口。

上述抚养比指标是根据年龄划分而计算的,因此又称作年龄抚养比。

用抚养比一词时一般均指年龄抚养比。由于劳动年龄人口与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力资源和在业人口并不完全一致,但后者的绝大部分又都属于劳动年龄人口,因此可以用劳动年龄人口和非劳动年龄人口之比近似反映经济抚养人口与被抚养人口的对比关系。

从年龄角度反映这种相对关系,不仅可以看出人口年龄结构状况,也可大致体现人口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总体的相互关系。

通过反映非劳动年龄人口相对于劳动年龄人口有多少,这一指标对考察人口年龄结构对经济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抚养比是根据年龄划分计算的,因此其数值的高度完全取决于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一般说来,在一个不断增长的年轻型人口中,少年儿童抚养比往往较高,而老年抚养比较低;相反,在一个增长缓慢甚至趋于静止的老年型人口中,少年抚养比较低,而老年抚养比较高。

少年儿童抚养比与老年抚养比的变化一般是互为消长。在人口转变过程中,少年儿童抚养比的下降伴随着老年抚养比的提高,但后者的提高速度一般慢于前者的下降速度,因此,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转变和趋于老龄化,人口总抚养比有所下降。这也正是目前发达国家人口的抚养比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原因。

除了年龄抚养比外,为了更确切地反映人口与经济的对比关系,还可以计算经济抚养比。经济抚养比也称经济抚养系数,是人口总体中非经济活动人口与经济活动人口之比,以百分数表示。它说明人口中,每100名经济活动人口负担多少非经济活动人口。其计算公式为:经济抚养比=非经济活动人口/经济活动人口×100%。与劳动年龄人口和劳动力人口不同,经济活动人口主要是在业人口与待业人口之和。

与人口的总抚养比、少年儿童抚养比、老年抚养比等指标相比,经济抚养比是根据参与经济活动的情况把人口划分为不同的部分,反映经济上抚养与被抚养人数的比例关系,更能够确切地体现人口经济关系。它与年龄抚养比分别说明不同的侧面,但又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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