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792页(296字)

也称为“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雇员个人与雇主之间达成的,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协议。

按合同的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任务、工种或职务、试用期、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劳动纪律,以及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等等。

与其他类型的合同或契约相比,大多数劳动合同都是不完整的,也是不明确的。

劳动合同极少能事先把要求雇员完成的每一项特定工作都明确地列举出来。

另外,劳动合同一般都表现为一整套非正式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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