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817页(323字)

债权人将资金直接贷给债务人时产生的、以不可转让单据为凭证,或贷款人未获得证明该交易的证券的金融资产。

它包括分期贷款、分期付款购货信贷、为商业信用提供资金的贷款、以贷款为凭证的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债权、没有包括在本国广义货币内的购回协议以及融资租赁和类似的协议。贷款可细分为短期和长期。

短期贷款指正常情况下原定偿还期为一年或少于一年的贷款。

但考虑到各国实践的差异,短期贷款的最长期限也可为两年或少于两年。

所有随时要求偿还的贷款,即使预计要超过一年或一年以上才还清,都应划为短期贷款。长期贷款指正常情况下原定偿还期为一年以上的贷款。

但考虑到各国实践的差异,长期贷款也可界定为原定偿还期超过两年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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