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证据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919页(225字)

证明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真相的一切证据。

取证(包括收集、鉴定和综合审计证据)是审计的核心工作。由于证据的形式不同,审计证据可分为以下四类:①实物证据。指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有形财产物资。

②书面证据。

指经会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编写而成的各种书面资料。③言词证据。

指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根据审计人员提出的问题,所做的口头叙述或答复。④环境证据。

指对被审计事项产生影响的各种环境事实,如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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