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006页(733字)

厂商以欺骗的或误导的方式进行的内容不实的广告宣传称之为虚假广告。

虚假广告能导致虚假的产品差别和较高价格,形成进入壁垒,创造市场力量,或使潜在进入厂商易于进入,因而厂商有进行虚假广告的动机。虚假广告得以存在是由于厂商和消费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验证信息的成本越高,虚假广告存在的可能性越大。

虚假广告是非法的,一般各国都有相应法律对其进行取缔、制裁。

但是社会必须在实施这些法律的成本、虚假广告的危害和真实广告增加带来的收益之间进行权衡,以确定实施法律的范围、方式、强度。

根据虚假广告的欺骗性和手法不同,虚假广告主要有以下三种:其一,欺诈性虚假广告。是指以推销低质产品或骗取钱财为目的,采用虚构,编造事实或歪曲隐瞒事实等手法进行的广告宣传。

其二,吹嘘夸大性虚假广告。指滥用各种溢美之词对商品进行过度宣传的广告。其三,假冒伪称性虚假广告。指假冒他人产品、科技成果或假借他人名义推荐、赞扬自己产品等手法进行的广告宣传。

厂商进行虚假广告宣传的方式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对产品性能、功效等的宣传不符合产品实际质量、功效。②谎称其产品质量认证合格,产品获专利或获优质产品称号,获得生产许可证和商标注册证等,而实际上未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检验鉴定或审查批准并授予证明、证件。

③擅自改动产品获奖时间、级别、颁奖部门或扩大产品获奖范围。④谎称其转让或出售的技术及相关资料具有实用价值。⑤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以他人名义为其产品作宣传。⑥实际无产品可售或以次充好,以邮售、预售等方式骗取购物款。⑦在招聘广告中虚构事实骗取报名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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