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特林定律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057页(450字)

数理经济学家哈罗德·霍特林(Harold Hotelling)提出的关于不可更新资源最优耗用的理论,基本思想体现在霍特林1931年4月发表在《政治经济学评论》(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ics)上的论文《可枯竭资源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Exhaustible Resources)中,后人将其称为霍特林定律。

霍特林定律的基本思想是,把全部资本财产分为资源和其他财产两类。资源所有者有两种选择:一是开发资源,同时购买其他财产,取得资产收入;二是把资源保存在地下,获取资源随时间推移的预期资源资本收益。

当资源资本收益的增长率等于其他财产的利率时,资源就会处于最优耗用状态。即“随时间推移,矿区使用费须以与利率相同的速率增长,资源在任何时点上时间机会成本均为零,这就是最佳存量条件。”也就是当k=r时,资源达到最优耗用(k为资本价值的增长率,r为贴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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