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诱导需求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097页(432字)

卫生服务的供方主要是指医生,所以亦称医生诱发需求的理论。

医生不但能决定医疗的内容,在决定医疗费用方面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医生决定医疗费用问题是欧美国家中卫生经济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其中“医生诱发需求”的理论和“市场竞争”的理论成为医疗费用决定因素的重要研究领域。有关医生行为的“医生诱发需求”的理论首先是由加拿大的伊文斯(R.G.Evans)于1974年开始研究的,1976年他提出的论点是:提供者对医疗服务的利用具有决定的因素,供方能左右消费者的思维和选择,这就是“医生诱发需求”的理论。在1980年9月荷兰召开的“世界卫生经济学术会议”上,医生诱发医疗需求的理论已被普遍接受,认为医生数对医疗服务和利用产生的影响是:平均每人的受诊数与一定人口拥有的医生数成正相关关系,如一定人口拥有的外科医生数每增加10%,则手术例次增加30%。普遍认为在医疗保障制度中,对医生实行按量计酬的办法,将直接诱发不必要的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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