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T.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136页(887字)

1571~1641)

英国晚期重商主义的最着名代表,“贸易差额论”的创始人,大商业资本家。

出生于伦敦一个商人家庭,长期任东印度公司董事,1622年任政府贸易委员会常务委员。主要着作有:《论英国和东印度贸易》(A Disourse of Trade from England unto the East Indies,1621),《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或我们对外贸易的差额是我们财富的尺度》(England’s Treasure by Foreiign Trade,or,The Balance of Our Foreign Trade is the Rule of Our Treasure 1664)。这本书被誉为重商主义划时代的着作,对国家立法产生了重要影响。

曼和早期重商主义者一样把金银和货币等同起来,认为货币就是财富,发展对外贸易是增加一国财富的主要手段。

为了适应进一步发展对外贸易特别是发展殖民地贸易的需要,曼批评早期重商主义禁止货币输出的原则,主张输出货币发展贸易。他指出货币贮存起来,并不能增多,应当把货币投到贸易中去,以货币发展贸易,以贸易增殖货币,并认为只要年终结算出口多于进口,保持贸易顺差,一国的货币就能不断增加。

这种观点成为和早期重商主义的“货币差额论”相区别的“贸易差额论”。为了保持贸易顺差,他主张大力发展手工业、农业和渔业,增加产品出口,限制原料出口;提倡节约、减少奢侈品进口;要求国家改变禁止货币出口的法令,允许输出货币发展转运贸易,特别是殖民地贸易;发展航运业增加运费收入;实行有利于本国工业发展和产品出口的保护关税政策。

他极力宣传商业的重要性,认为商人勤劳、机敏和具有冒风险的精神,主张国家应重视商人,提高商人的社会地位。

曼的理论和政策主张反映了17世纪英国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大商业资本家的利益,同时也反映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对外扩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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