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坎南,J.M.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207页(907字)

1919~

美国着名经济学家,公共选择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1986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

早年就读于田纳西中部大学,1940年获理学学士,1941年获文学硕士。后进入芝加哥大学,1948年获博士学位。他曾任教于弗吉尼亚大学、洛杉矶加利福尼亚大学和弗吉尼亚理工学院、现任乔治-梅森大学经济学教授,公共选择研究中心主任。

他还是一位社会活动家,1962年与G·图洛克(Gordon Tullock)一起创立了公共选择学会,曾任美国南部经济学会会长,美国经济学会副会长和西部经济学会副会长等职。

布坎南在公共选择理论方面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写有大量关于公共选择和公共财政理论的论着。主要着作包括:《公共财政》(1960)、《财政理论和政治经济学》(1960)、《赞同的计算:宪章民主的逻辑基础》(与G·图洛克合着,1962)、《成本与选择》(1969)、《公共选择理论》(与R·D·托利森合着,1972)、《赤字中的民主》(与R·E·瓦格纳合着,1977)、《宪章契约中的自由》(1978)、《公共选择理论:经济学的政治应用》(与R·D·托利森合着,1984)和《自由、市场与国家:20世纪80年代的政治经济学》(1986)等。

在这些着作中,布坎南对公共选择理论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以其独特的视角,开辟了经济研究的新领域,极大地丰富了现代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内容。

作为公共选择理论的创始人,布坎南对西方经济学的贡献在于:最早把经济分析工具应用到政治决策领域,提出了制度和宪章选择的基本原则,奠定了现代公共选择理论的基础;强调个人主义的分析方法,提出了成本、收益和效用的主观性和不可预测性,反对把个人效用函数看作是客观的和可以预期的;从政治决策的角度考察了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阐述了“政府-政治活动失败论”;从产权和法律制度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外部影响及资源配置的有效性问题,其观点成为现代产权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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