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尔利斯,J.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229页(1341字)

1936~ )

英国经济学家,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

他出生于英国苏格兰明尼加夫,1957年获爱丁堡大学文学硕士(数学),1963年获剑桥大学(经济学)哲学博士。1963~1968年任剑桥大学经济学助教、讲师,1969~1995年任津大学经济学教授,1995年起再度担任剑桥大学经济学教授。他由于在不确定性、激励、税收理论与发展政策等方面的学术成就,先后于1962年获剑桥大学的史蒂文森经济学奖、1982年当选为美国经济学协会的外籍荣誉会员、1982年任英国经济计量学协会会长、1989~1992年任英国皇家经济学协会会长。

他的主要着作有:《经济增长模型》(1973,与N.H.斯特恩合编)、《发展中国家的项目鉴定和计划》(1974,与I.M.D.利特尔合着)。

主要论文有:《最佳税制和公营生产:生产效率和税收条例》(1971,与P.A.戴蒙德合着)、《最优税收理论:提纲》(1976)等。

米尔利斯获诺贝尔奖的主要原因,是他发展了威廉·斯宾塞·维克里(William Spencer Vickrey)的税收理论,并将这一理论应用于其他经济领域。维克里早在40年代就对传统的累进所得税制提出异议,认为这种税制会影响高纳税人的工作积极性。但他并没有严格论证自己的理论;同时,当时纳税者为少纳税而不工作的情况还不太严重,所以,维克里的理论并未引起重视,直到70年代米尔利斯重新提出这一问题,并建立了一个经济模型(即米尔利斯模型)才为人们所重视和认识。

米尔利斯在他的这个经济模型里,严格论证了提高某一收入档次的税率对各档次纳税工作积极性及社会总福利的影响。纳税人在政府要提高税率或实行累进税率的情况下,要么选择增加工作时间,使自己税后的收入水平不变;要么减少工作时间,增加休闲,使自己的收入和纳税比率都下降,而收入减少的损失却以休闲的增加而有所补偿。米尔利斯认为,在道德颓废的今天,人们往往会做后一种选择,结果是使社会总福利下降;原来试图通过累进税率来实现分配公平的目标也不能达到。于是,他得出结论:最优所得税制应当是单一税率制。

在米尔利斯看来,单一税率制就是在收税人与纳税人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设计出来的能满足激励相容约束要求的制度安排。其实很明显,他的这一税制设计是有利于高收入者,而不利于低收入者的。

米尔利斯在他的经济模型里,还把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所有问题都包括在内,提出了一个普遍适用的“相关原则”(relative principle)。

他试图通过这个原则来解决任何因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问题,其关键就是要从“配置机制”(allocation mechanism)着手,让个人的私人信息在对自身有利的情况下都能显示出来。

由于运用这个“相关原则”,不论是设计最佳契约,或处理其他诱因问题,都变得更为容易和有效。因此,他的这个理论便成为当代分析不对称信息和经济激励问题的主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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