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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形象

书籍:哲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40页(658字)

在艺术中根据某种审美理想的观点去反映(再现)客观现实的一种形式。

克思列宁主义的反映论是正确理解艺术形象之本质的认识论基础。在艺术形象中,反映了艺术家如何运用创造想象和构思,运用自己的才华和技巧去把握和提炼艺术的专门对象——生活,并把生活在审美方面的无限丰富和千姿百态,把生活所呈现的和谐整体及戏剧性冲突再现出来。艺术形象乃是客观和主观、逻辑和感性、理性和激情、间接和直接、抽象和具体、一般和个别、必然和偶然、内在规律和外部表现、整体和部分、本质和现象、内容和形式等等之间不可分割的、相互渗透的统一。

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把这些对立面融合成统一的、完整的、生动的艺术形象,这样便能把人的生活以及人的活动和斗争,欢乐和失败,追求和希望等用深刻的高尚精神和紧张的戏剧情节鲜明地、感情洋溢地、富有意地再现出来。

借助每种艺术形式所特有的物质手段(语言、韵律、音调、图景、色彩、光线、阴影、线条比例、造型、匀称、场景、场面设计、面部表情、蒙太奇、特写镜头、缩图等等)把各种对立面融合起来,便能创作出体现一定美学思想和审美感情的性格形象、事件形象、环境形象、冲突形象和细节形象。艺术之所以能够实现自己的特殊功能,给人(读者、观众、听众)以深刻的审美享受,从而激发起艺术家的热忱,使之能按美的规律进行创作并给生活带来美,这正是与艺术形象体系相联系的。

艺术形象所具有的认识作用及其在思想教育方面、政治道德方面对人们的巨大影响,就是通过艺术的这种统一的审美功能,借助形象体系表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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