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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 理念

书籍:哲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212页(561字)

[希腊语idea——“看得见的东西”,形象(字面意思)] 表示“理性”、“意义”和“本质”并同思维和存在的范畴紧密相联的一个哲学术语。

这一术语在哲学史上用于不同的涵义。当它仅仅被看作是意识中的存在时,它表示:(1)作为可被感知的物体之反映产生于意识之中的感性映象(参见素朴实在论);(2)事物的“涵义”或“本质”,这种涵义或本质被归结为主体的感觉和印象,或被归结为产生世界的创造本原(参阅主观唯心主义)。在某些哲学体系中,这一术语还被用以表示唯物主义的原则(例如:德谟克利特就把自己的原子叫做“观念”)。在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中,理念被看成是一切事物客观存在着的本质(参见客观理念)。例如,黑格尔就认为理念是一切事物的理性和创造者,它经历着客观、主观和绝对三个阶段,纯粹属逻辑上的发展。关于观念、理念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关于思维对存在的关系问题的正确提法。

这个问题只有在辩证唯物主义中才得到了彻底的科学的研究。辩证唯物主义把观念看成是客观现实的反映,同时还强调观念对物质现实之发展在促其改造方面的反作用。

所谓观念还指认识的一种形式、方式,这种认识形式、方式的意义在于表述那种能够说明现象之本质、规律的概括性理论原则。例如,关于世界物质性的观念,关于物质和场的波粒二重性的观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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