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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主义

书籍:哲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234页(1244字)

(1)把艺术形式加以绝对化、唯美化作为基础的一种艺术方法,它是同现实主义相对立的。

形式主义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包括了许多艺术流派和学派(未来主义、立体主义、抽象主义、超现实主义、野兽主义、点彩主义、表现主义等)。所有这些流派,尽管彼此有所区别,但都有着共同的特点:把艺术同现实相对立,使艺术形式同思想内容相脱离,宣扬艺术作品中形式的独立性和首要性。形式主义所依据的论点,是关于艺术活动“与实际利益无关”,并不受理性控制的虚假论题,是对审美享受的唯心主义理解,亦即认为审美享受似乎同社会思想、同重要的现实利益、同审美理想和社会理想无关,因而它全取决于“纯形式的游戏”。尽管形式主义的某些流派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现象表示抗议,然而形式主义的实践总是表明,它的大多数作品的内容都是从属于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或者完全放弃表达任何内容(如无对象的艺术——抽象主义,斑点派等)。尽管有人把这种艺术形式称之为一种“形式的创造”,但艺术形式同其内容相脱离必然会破坏形式本身(参见内容与形式)。形式主义反映了帝国主义时代资产阶级文化和艺术的危机,而它的极端形式(现代的“流行艺术”,“光效应艺术”等等),是与整个艺术的本质相敌对的。

(2)数学中的一个流派,企图利用形式的公理系统去解决各种数学原理问题。形式主义产生于20世纪初期(德国数学家希尔伯特及其合作者B阿克曼、П.贝尔奈斯、ДЖ.诺伊曼)。

希尔伯特同直觉主义相反,他用严格创立出来的形式化公理学方法去寻求摆脱数学原理危机的出路。(3)在伦理学中充当伦理学理论基础的一项原则。

在这些伦理学理论中,认为形式逻辑的研究成分总要优于对道德的内容和对道德的社会性质所作的分析。例如,康德的伦理学说就具有这方面的特点。

他认为,从具有抽象性质、形式性质的某种绝对原则(绝对命令)中可以推导出一切内容丰富的、适用于各种社会条件和现实情况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解答。实际上这一绝对命令的公式(好自为之,以使你的行为准则能够同时成为一切人的法规),有如将某一观点归结为道德一样,只能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因为每一种充分合乎情理的道德体系必须遵循这种普遍性的要求。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是现代资产阶级道德哲学的主要流派之一。形式主义在这方面具有某种别的意义,也就是认为伦理学的任务只是研究道德观念的认识论因素及其逻辑形式,而不分析道德观念的具体内容(伦理学的直觉主义,伦理学的逻辑实证主义,伦理学中的语言学分析)。

对伦理学研究对象的这种理解,不仅违反情理地缩小了伦理学的任务,而且导致作出许多在科学上站不住脚的结论。哲学伦理学(元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相对立,科学与道德意识相对立,事实及其知识与价值(道德判断)相对立。形式主义者从伦理学任务中取消了道德问题的研究,他们用理论手段来解决道德问题,这是不可能的,归根结底是非理性的。他们的做法使伦理学失去了社会内容和世界观意义,回避了对当代思想问题和实践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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