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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希特,约翰·哥特利勃

书籍:哲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397页(1164字)

【生卒】:1762-1814年

【介绍】:

德国哲学家,继康德之后的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第二位活动家。

曾任耶拿大学教授(因被控相信无神论而被解除职务)和柏林大学教授。费希特批评等级特权,为实现德国的统一和废除封建割据而斗争。他强调指出了实践哲学——如何论证道德和国家法律体制的问题——的意义,但是,他把“实践”只归结为道德意识的活动。

他认为科学地创立出来的理论体系,即关于科学的科学、“知识学”,是“实践”哲学的前提。主观唯心主义的理论是费希特《知识学》(1794年)的基础。费希特抛弃了康德关于“自在之物”的学说,企图只依据主观唯心主义原则引出各种各样的认识形式。这种主观唯心主义的原则,其要旨是:哲学家认为有某一个绝对主体并赋予这个绝对主体以无限的自主活动能力,于是这个绝对主体也就能够创造世界。费希特的原初的“自我”并不是个体的“自我”,也不是类似斯宾诺莎的实体那样的实体,而是道德意识活动。

费希特从这个神秘的原初的“自我”引出单个的“自我”,他认为单个的“自我”不是绝对的主体,而是人的有局限性的主体或称经验性的“自我”,同这个经验性的“自我”相对立的是一个也属经验性的自然界。

费希特由此得出结论:理论哲学既然提出了“自我”和“非我”,就必须在同一原初的绝对“自我”的范围内把两者作为原初的“自我”受限制或被区分的结果互相对立起来。费希特按照这种独特的“正”、“反”、“合”的方法,发展出一个存在和思维的范畴体系,这些范畴既是理论的又是实践的。费希特的这种发展了唯心主义辩证法某些特征的方法,被称为“反题的”方法,因为费希特认为反题原来就不是从正题得出来的,而是作为正题的对立而同正题并列的。

费希特认为智力对真理的直接直观,即“理性的直觉”,是理性认识的工具。在费希特的哲学里,除了主观唯心主义的基本学说以外,还含有倾向于客观唯心主义的因素,在他的晚年,这些因素都有所发展。费希特伦理学中的中心问题是自由问题,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事件加深了他对这一问题的兴趣。就象斯宾诺莎那样,费希特不是把自由看作是无缘无故的行为,而看作是建立在对不可违抗的必然性之认识上的一种行动。然而,费希特又不同于斯宾诺莎,他认为人们所能达到的自由的程度不是取决于个人的才智,而是取决于个人所属的那个历史时代。费希特找不到一种力量去克服由当时德国的落后状态所引起的那些幻想,于是制订出一个以“闭关自守的商业国家”为形式的德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的空想方案。

这个方案体现了德国资产阶级发展的种种特点,因而带有许多反动的特征,其中包括有德意志民族的优越性这样一种民族主义特征。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对费希特学说的进步方面和反动方面都作了深刻评价。

恩格斯把费希特称为德国共产党人在思想渊源上引为自豪的那些哲学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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