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哲学辞典

部分和整体

书籍:哲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435页(1412字)

反映诸事物(或单个客体内的诸成分)的总和与联系之间的关系的一对哲学范畴,这里所说的联系,是把这些事物结合起来,导致在其总和中出现新的(整体性的)、为这些事物处在孤立状态下所不具备的特性和规律。

通过这种联系便构成一个整体,对于这个整体,单个事物则成为部分。部分和整体的范畴还用来说明一般认识运动的特征,认识运动通常以不可分割的整体观念开始,然后转入分析,把整体分割为部分,最后,在思维中以具体整体的形式将该客体再现出来。部分和整体的问题在古代(柏拉图,特别是亚里士多德)已经提出,并从那个时候起不断为所有有影响的哲学派别所论及。一些以自然科学为依据的唯物主义派别对整体的看法,通常总是与引自力学(稍后则引自古典物理学)的量的机械总和的观点相联系。

而一些唯心主义观念则强调不能将整体归结为部分的总和;只有精神活动的产物才能被视为真正的整体,而物质的构成则被解释为机械的僵化的组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哲学的认识和科学的认识的对立:有人断言,科学的认识根本不能克服把整体看成为量的相加的观点。

在德国古典哲学中(谢林、黑格尔)区分出无机的(机械的)整体和有机的(自我发展的)整体,然而,后者只同精神的发展相联系,向不同物质的发展相联系。在19至20世纪,许多唯心主义学派(新活力论、整体论、直觉主义等)广泛地利用部分和整体的关系问题投机。

克思以批判态度重新去理解德国古典哲学的传统,提出了研究固有的(有机的)整体的原则——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分析和综合的辩证观点等。马克思还是把社会作为整体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论的奠基人。同时,辩证唯物主义还总结了以整体观点对待客体的各种理论概念和各门学科的材料(在生物学中的整体水平的概念,在遗传学、生态学、生理学、心理学、语言学中的研究成果)。新的观点使人们能够合理地解释部分和整体的辩证法。

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验的材料上都已表明,如果对象是一个复杂的组织体,整体就不能归结为部分的总和。整体的特征是新的质和新的属性,这些新的质和新的属性不是各个单个的组成部分(成分)所具有的,但却是由于处在一定的联系系统中的各组成部分的相互作用而出现的。任何一个整体性的构成物的这一可称之为整体化属性的特点,是一切这样的构成物的最重要的共同特征,它使人们能够了解该整体的其余一切特征。

其余的特征包括:在发展过程中新东西的产生;整体各种新形式的出现;新的结构水平的出现及其等级的并列从属性;把整体系统区分为有机的和无机的两类。这种划分的根据是:在非固有的系统中(原子、分子等)各个组成部分的属性虽然也反映了整体的本质,但主要还是由各组成部分的内部本质所决定;而在固有的(有机的)系统中(参见有机系统和机械系统),无论什么,例如各种生物客体和社会客体,其各个组成部分的属性完全决定于整体的属性。有机整体的各个因素,由于它们是整体发展的结果,不可能从整体分离出去成为外部独立的部分而又不失去其新的本质。

现代的知识还正在解决一个有名的认识上的悖论:如果先于部分来认识整体,必须以先于整体来认识部分为前提的话,那如何才能先于部分而认识整体?解决这个悖论,要根据对分析和综合的辩证统一的认识。对整体和部分的认识是同时进行的:当我们划分出各个部分的时候,同时也就将各个部分作为该整体的因素加以分析,而由于综合的结果,整体又作为由各个部分构成的、可被辩证地分解的东西出现。

上一篇:部族 下一篇:高尔吉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