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江苏文艺出版社《历代怨趣诗怪诗鉴赏辞典》第134页(1090字)

【原文】:

黄鸟黄乌,无集于穀,无啄我粟。

此邦之人,不我肯穀。言旋言归,复我邦族。

黄乌黄鸟,无集于桑,无啄我粱。

此邦之人,不可与明。

言旋言归,复我诸兄。

黄鸟黄鸟,无集于栩,无啄我黍。

此邦之人,不可与处。言旋言归,复我诸父。

。【原文作者】:《诗经

【鉴赏】:

关于这首诗的主题,历来解说纷纭。

朱熹认为:“民适异国,不得其所,故作此诗。”本文从朱说。

全诗一共三章,每章七句,前三句为兴起,后四句是抒情。此诗以“黄鸟”起兴。黄鸟就是黄雀,是麻雀中的一种。一群黄雀嘁嘁喳喳,呼朋引伴,飞集到田边的树上,正贪婪地盯着田里快要成熟的庄稼。这位辛勤劳动了一年的异邦羁留之人,不禁发出了“无啄我粟”的惊呼。前三句“兴”中绘景,简朴自然地勾画了秋天的田间景象,连几千年后的今人看了也倍感亲切,如临其境。“兴”中又含情。

异邦客子的焦虑和不安,在两句连续的呼声中很自然地流露出来。

而这一点,正是将前三句的“兴”与后四句的“情”连结起来的纽带。贪得无厌的黄雀,勾起了游子对客居此邦以来种种生活遭遇的回忆,于是引出抒情。

他想起这里的政治环境不好,人们对他是那样不友善,那样难以讲明道理,那样不易相处,因此,他不想再久留了,下决心要离开这里,回到故乡,回到亲人身边。“言旋言归”,是这位异邦客居者的感情交点,也是这首诗的主题所在。“不我肯穀”,“不可与明”,“不可与处”,表明这位游子难于落脚生根,即朱熹说的“不得其所”,是他决心要回故乡的原因所在。

诗歌的三章内容基本相同,句式、句数和每句的字数都完全一样,形成了反复吟咏的复唱形式,有助于不断强化诗歌的感情。这是《诗经》的一个显着的艺术特色。当然,二、三两章也抽换了几个字(其中“粱”和“黍”与“粟”同义)。换字的好处,是可以体现整齐之中有变化,统一之中有差别,在对立统一之中给人以美感。同时,这也有助于把诗歌的意念和情感表达得更完备。

例如,“不我肯穀”重在言“此邦之人”的为人态度,“不可与明”重在言“此邦之人”不能明事达理的修养情况,“不可与处”则是综合上述两点所得出的结论。

郭沫若同志在他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对这首诗的立意提出了这样的看法:黄鸟“和耗子一样,也就和坐食阶级一样,没有一个国是没有的。痛恨本国的硕逃了出来,逃到外国又遇着有一样的黄鸟……天地间那里有乐土啊?倦于追求的人,他又想逃回本国了。”兹录于上,以备一说,供鉴赏中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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