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新编文史地辞典》第399页(207字)
元朝在中央设置的管理全国佛教事务和藏族地区的行政事务的机构。宣政院设院使、同知、副使等官员。下辖藏族地区各宣慰司、招讨司、万户府等地方机构。宣政院在至元元年(1264年)始置,初名总制院,1288年改名宣政院。若遇地方有事,设行宣政院驻当地处理。重大军事,则由宣政院与枢密院议处。元世祖忽必烈时,任命吐蕃喇嘛教教主八思巴为国师,兼宣政院的第一任长官(宣政院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