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书籍:新编文史地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新编文史地辞典》第560页(524字)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国际组织。1943年10月,中、苏、美、英四国在莫斯科发表《普遍安全宣言》,提出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1944年8月-10月苏、美、英和中、美、英,先后在华盛顿举行会议,草拟战后国联组织的章程,并定名为联合国。1945年2月,苏、美、英三国首脑在雅尔塔会议中,决定了召开联合国宪章会议的日期和地点等事项。同年6月,与会的51个国家代表,在旧金山会议上一致通过联合国宪章。10月,多数签字国递交了批准书,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联合国宪章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促进国际合作等。总部设在纽约,其主要机构是: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其中安全理事会是联合国的核心机构,中、苏、美、英、法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为联合国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参加宪章签字的51国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申请加入联合国的国家,须经安理会推荐,并由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之一,但由于美国的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益直到1971年10月才得到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