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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防护林工程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新编文史地辞典》第691页(415字)

1978年11月国务院批准在我国西北、华北北部、东北西部建设规模宏伟的防护林体系,被誉为“北方绿色万里长城”。范围包括新疆、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内蒙古、山西、河北、北京、辽宁、吉林、黑江等12个省市区的396个县(旗),总面积52亿亩,造林面积计划达8900万亩。首期工程已于1985年底完成,8年内共造林9083万亩,森林覆盖率由4%以下提高到5.9%,有1.2亿亩农田建成林网,三分之一县(旗)的农业生态环境趋于好转,部分地区水土流失和沙漠化危害得到初步控制。第二期工程与“七五”计划同步,范围扩大为464个县(旗),总面积达59.2亿亩。计划造林9765万亩,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2%,三分之一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治理,将有1.7亿亩农田和人工草场实现林网化。从1991年到2000年,规划设想造林3亿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0%。这样,区域性的防护林体系将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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