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新编文史地辞典》第35页(258字)
也称“讳饰”。
遇有犯忌触讳的事物,不便直接指称,就改用他语来回避掩盖或装饰美化。如:“尤氏道:‘我也暗暗的叫人预备了,就是那件东西不得好木头,且慢慢的办着呢。’”(《红楼梦》第十一回)这里尤氏把不便直说的“棺材”改说成“那件东西”。又如:“赵太爷以为不然,说这也怕要结怨,况且做这路生意的大概是‘老鹰不吃窝下食’……”(鲁迅《阿Q正传》)“偷窃”在这里不便明言,就说成“做这路生意”。
使用避讳,往往出于某种风俗或顾念对方情感;所避讳的多是那些不吉利、不雅驯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