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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兵

书籍:孙中山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孙中山辞典》第9页(624字)

清代基本兵制之一。

1615年由清太祖努尔哈赤创建。所谓八旗,原指满洲军队所使用的八种旗帜。初设四旗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为满洲八旗。

每旗拥有兵力7500人。清太宗天聪年间(1621-1635)分设蒙古八旗;崇德年间(1636-1643)又建立汉军八旗。1644年清朝统一全国后,八旗兵分为京营和驻防两大部分。

京营驻京师,又分为郎卫和兵卫两种。郎卫负责宫廷内待卫,由上三旗(正黄、镶黄、正白)充当,由领侍卫内大臣统率;兵卫负责整个京城和各行宫的警卫。兵卫主力是骁骑营、步军营和护军营,还有亲军营、前锋营、火器营等。1861年增设神机营,由前锋营中挑选,练习新式枪炮,守卫紫禁城及三海,并扈从皇帝巡行。驻防八旗兵分驻各省要冲,分别由各地方将军、都统、副都统等统率。八旗兵以兵居多,常佩带弓箭、大刀等武器。

在统一女真各部及建立清朝政权中,八旗兵起过重要作用。后来日渐腐败。光绪、宣统之季,实有官兵12.6万多人,辛亥革命后完全瓦解。孙中山在1906年发表的《招降满洲将士布告》、1907年发布的《中华国民军政府讨满洲檄》等文献中对八旗兵享有特权、肆虐人民、日益腐败无能有所揭露与谴责。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在演说中指出八旗亦民国之一分子,不应常受民国之常粮,但应注意解决其生计问题;并强调“民国合五族而成,凡五族之人,皆如兄弟,合心合力,以为民国之前途着想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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