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内务部通知革除前清官厅称呼文
书籍:孙中山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孙中山辞典》第197页(205字)
中华民国建立以后,中央、地方各级官厅仍有沿用前清旧称的现象。
为了革除此恶习,孙中山于1912年3月2日颁布此令。刊于《临时政府公报》第27号,现收入中华书局出版的《孙中山全集》第二卷。
该文指出:“官厅乃治事之机关,职员乃人民之公仆”,不得继续沿用“大人”、“老爷”等名称。“嗣后各官厅人员相称,咸以官职,民间普通称呼则曰先生、曰君、不得再沿用前清官厅恶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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