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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司

书籍:孙中山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孙中山辞典》第723页(510字)

近代中国主管各海关税征事务的官员。

1853年外国领事与商人乘上海小刀会起义江海关北关被毁之机,托辞“无人收税”,遂自行“代征”税金,开始染指关税征收。1854年英、美、法三国领事迫使上海道吴健彰同意由三国各派一人组织海关税务管理委员会,海关机构中并须任用外国人,“俾资改良一切”。

1858年《天津条约》进一步把“邀请”外人“帮办税务”及“议明各口划一办理”作为正式条款列入《中英通商章程》,并将江海关外人插手关务的恶例向全国推行提供条约依据。1859年被南洋大臣任用为总税务司的英人李泰国开始在广州等地区的新关安插税务司。

1863年赫德继任总税务司,设总税务司署于北京,并订定通商各口募用外人帮办税务章程27条,正式规定各税务司及外国帮办人员均由总税务司募请调派。各关税务司名义上为帮办税务,实际上把持海关大权,插手中国的政治、经济等各方面事务,成为帝国主义对华侵略的重要工具。孙中山主张改变这种“全国海关都在外人手内”的状况,于1923年后痛斥洋税务司对革命行动的“无理之干涉”,向税务司下达过必须服从革命政府的命令,作出过由革命政府“另委关员”以取代税务司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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