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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给中国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电

书籍:宋庆龄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宋庆龄辞典》第133页(574字)

西安事变和平解决,意味着中国的政治生活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的开端。

根据在西安达成的“先开国民党会,开放政权,然后再召集各党各派救国会议”的协议,1936年12月29日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1937年2月15日召开五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为了具体地建立国共合作,1937年2月10日给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打了一个电报,提出“四项诺言、五项要求”。电报说:“当此日寇猖狂,中华民族之存亡千钧一发之际,本党深望贵党三中全会”“将下列各项定为国策:(一)停止一切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二)保障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三)召集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材,共同救国;(四)迅速完成对日抗战之一切准备工作;(五)改善人民的生活。”电报表示:“如贵党三中全会果能毅然决然确定此国策,则本党为表示团结御侮之诚意,愿给贵党三中全会以如下之保证:(一)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二)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之指导;(三)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施普选的彻底的民主制度;(四)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共同纲领。”上述的要求和诺言,是促进国共合作建立的一个重要的政治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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