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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福利工作的两种概念

书籍:宋庆龄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宋庆龄辞典》第524页(693字)

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宋庆龄选集》下卷。

1958年6月14日宋庆龄在《人民日报》上发表这篇文章,纪念中国福利会成立20周年。她说,“中国福利会是在一个时代里诞生,而在另一个时代里长成的”,“因此,我们便于进行比较,能够就两种不同类型社会的救济福利工作,得出某些结论”。她指出:“政治制度是从人民一切生活的必需的经济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因此,救济福利工作也就不能不成为这种基础的反映。

在每一个社会里,救济福利工作都受到一般社会法则的支配,这种社会法则在它的环境中也就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在保护人民免受自然灾害的过程中,在使人民获得现代文明和各项福利措施的救助和慰藉的工作中,由于社会性质的不同,这种服务的概念也有所区别,而且有很大的区别。

各种政治制度的内在特征,也就直接反映在它们对待救济福利工作的态度上,和它们掌握救济福利工作的方式上”。她分析两种不同性质的救济福利工作,指出:“在一个有些人依靠他人劳动为生和有些人的劳动却为他人所剥削的社会环境里”,它的观念和制度都是“为了用尽办法使剥削制度永存”,“救济福利工作也正是为了使这种制度神圣化的巨大努力中的一部分。

他们的计划和设施的目的,不外是利用人类的同情和善意,来转移人们对于旧社会中所造成的对人的巨大损害和糟蹋的注意力”。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基本上已经融合在一起”,“每个人的幸福对其他每一个人,都成为同样重要的事实”,救济福利工作取得了一种“公认的地位”,它们是“国家职能中的一个部分”。“它们关系到全体人民的利益,因此也为全体人民所密切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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