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贸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10页(308字)

相邻国家为满足两国边境居民的需要在其边境地区进行的贸易。

边境贸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边境小额贸易,一种是边境地方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是在两国接壤地区(一般为边境两侧各15公里)准许居民自由往来,在规定的商品和金额范围内进行交易,这是照顾双方边境居民交换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需品的传统习惯所采取的一种贸易方式;边境地方贸易是通过两国地方国营贸易机构或指定的企业,在规定的交换货物范围内和指定的经由口岸,互相进行商品交流的一种贸易方式。

边境贸易一般都享受减免关税和简化海关手续等优惠待遇,但这种优惠待遇属给予邻国的特别利益,不包括在一般贸易协定的“最惠国待遇”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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