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发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9页(258字)

在交易达成前开制的一种概略发票。

它不同于正式发票,在形式发票上除写明抬头人、品名、数量、单价、总值、交货期和有效期外,还往往注明“此发票仅供买方申请进口许可证用,本交易以卖方最后确认为有效”等条款来约束对方。在国际贸易中,往往在下列情况下使用形式发票:(1)供买方申请进口许可证或申请外汇之用;(2)代替报价单;(3)在办理寄售业务时采用;(4)分批交货时,对每批货物开立形式发票,待全部交完货后,再开立正式发票;(5)在正式发票未到达时,供买方报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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