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70页(258字)

贸易术语的一种。

按照国际商会1990年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采用此贸易术语时,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和办理货运保险,并支付货物运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和保险费;买方负担除正常运费和保险费之外的由货物在海运途中产生的其他各项额外费用;买方应在约定的目的港受领货物,承担费用和风险,办理进口手续。交易双方有关货物风险的划分界线为装运目的港的船舷。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越过船舷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此贸易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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