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担货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105页(210字)

按照《国际货协》第七条规定,凡按一张运单办理,重量不超过5000千克,并按其体积又不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一批货物,称为零担货物。

发运零担货物与整车货物不同,发货人在托运时,不需要编制月度、旬度要车计划,即可凭运单向车站申请托运。但必须在运单的“办理种别”一栏内注明“零担货物”。另外,按《国际货协》规定,凡属零担货物,在每一件货物上都必须刷上标记或贴上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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