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空(或海空)联运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108页(270字)

在一笔进口或出口业务中,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以完成运输任务的联合运输。

我国于1974年开始在出口货物运输中应用这种方式,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出口中一种惯用的易为国外买方接受的联合运输方式。实践证明,陆空联运缩短了运输时间,加速了交易的周转,有利于扩大业务,并且手续简便,国外买方只要在信用证上开列rAT条款即可,不需要办理其他手续,而卖方凭承运单签发的“货物承运收据”或提单即可按时结汇。

尤其对于非成组化的杂件货,由于运输中间环节多,总承运人难以签发全程运输单据,较为适宜进行联合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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