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161页(307字)

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保险条件的条文。

不同险别有不同的条款。保险条款一般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基本条款,印制在保险单上,内容有:(1)保险责任;(2)除外责任;(3)责任起讫;(4)被保险人义务;(5)赔偿处理。

一种是附加条款,附贴在保险单上,用以增加、限制或免除合同当事人通常所承担的责任。

例如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声明对战争或军事行动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此外,还有一种是手写的条文,书写在保险单上。解释条款的原则是:基本条款与附加条款有抵触时应以附加条款为准,附加条款与手写条文有抵触时应以手写条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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