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方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195页(533字)

对进出口商品质量实施检验的具体方法。主要有:(1)感官检验法,即凭借检验人员的感觉器官对商品质量进行视觉、味觉、嗅觉、听觉、触觉等鉴定,来检验商品的外观形态、滋味、气味、声音、弹性、硬度等,例如,用视觉器官鉴定服装商品的外观设计、色泽、疵点、缺陷等,用听觉器官检查音响设备的音质等;(2)物理检验法,主要是利用各种仪器、设备和量具等对商品的物理性能或物理量的数据进行检验,以确定进出口商品的性能或质量优劣的一种方法,如对钟表产品的走时精度、显示器显示的清晰和稳定度,及其防水、防潮、防尘、耐磨损、抗冲击等性能的检测;(3)化学分析检验法,即应用化学的鉴定、测定技术对产品的物质组成成分与含量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来检验产品质量的一种方法,如对陶瓷产品中铅、镉溶出量的分析,对罐头类产品中残存农药、重金属、抗生素及激素等含量的分析等;(4)微生物检验法,即通过对动植物产品和各种食品,进行微生物含量鉴定,生物化学鉴定、血清诊断、动物毒性试验等测定,以评定产品质量优劣或是否合格的一种检验方法,如对奶制产品中的体细胞数、菌细胞数含量的测定,丹麦、挪威、瑞士、法国等国规定了Ⅰ级奶标准的细菌数为8-10万/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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