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检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197页(313字)

根据外贸合同、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进出口商品的内外包装,包括包装标志进行的检验。

检验的主要内容有:(1)核对外包装上的商品标志(标记、号码等)是否与贸易合同相符;(2)对进口商品主要检验其外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材料和衬垫物等是否符合贸易合同规定的要求,对于外包装破损的还要另外进行残验,检验其残损商品是不是由于包装不良引起的;(3)对出口商品的包装检验,除包装材料和包装方法必须符合贸易合同规定的标准外,还要检验商品的内外包装是否牢靠、完整、干燥、清洁,是否适宜长途运输和保护商品的质量与数量的要求。在习惯上,包装检验一般是同商品抽样、品质检验或重量检验一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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