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工厂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227页(373字)

经海关批准,在海关监管之下,用海关特定关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进行加工、生产、存放外销产品的专门工厂或专门车间。

保税工厂进口的料件可享受全额保税优惠,待加工成品出口后按实际耗用的进口料件免征关税和产品税。保税工厂进口的货物属于海关监管的保税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内销或挪为他用。

保税工厂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时应办理下列手续:(1)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填写专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四份;(2)交验有关单证和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登记手册;(3)海关审核后,加盖“保税工厂货物”印章,将其中一份送主管海关,另一份退回申报人交保税工厂留存备案,保税工厂进口料件的登记备案和核销按贸易性质而定。在失去海关严密监管条件或发生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时,海关将吊销其保税工厂证书,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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