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批交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394页(424字)

亦称零股交易、零股买卖,与整股交易相对应,是指不满一个成交单位的股票交易行为。

在证券交易所内的股票交易,一般均确定一个最低限额的股票成交数量,称为股票成交单位。如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成交单位为100股,未满100股的股票交易称零股买卖。

设置零股交易的目的,主要是方便零星资金的投资需求,同时也保证交易所交易快捷、简便。零批交易的方式,与其他整股委托交易方式基本相同。

零股投资者欲购买不满一成交单位的股票,就以一定的价格委托交易所内专营零股交易的经纪人,从经纪人手中买下零星股票。该经纪人一般总持有相当数量的股票存货。当他存货不足时,再从交易所内以整股交易方式购进成批股票以作补充。当零股投资者欲出售手中股票时,也同样以一定价格出售给经纪人,由经纪人自己买下。

投资者买卖零股股票,除了要付给经纪人正常的佣金外,一般还须支付一些特殊的服务报酬,因而零股交易成本往往稍高于普通整股交易成本。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