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404页(269字)

取得依照信用证条件开发汇票或提示单位兑取信用证款项的人。

在信用证交易中,一般而言,所谓受益人多是指卖方或出口商,因他有权利使用或享受信用证的利益。当出口商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与合同核对,如信用证条款与合同不符,应尽早提出修改要求,或拒绝接受。信用证一经接受,出口商就有装货备单的义务和凭单取款的权利。

出口商在信用证中是受益人,意指提交相符单据,可以收取信用证金额的款项,此款项即为该出口商得到的利益。

另外,受益人还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之人和在票据上的受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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