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贸易联盟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10页(277字)

在国际技术贸易中,为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继续提供技术援助和技术反馈的问题上发生争执而建立的贸易联盟。

它由许可证的购买者和出售者共同组成,凡其成员既可享受权利,又必须互相承担义务。联盟规定:如果某成员在某项技术上有较大的改进,它有义务把改进的技术成果提供给联盟的其他成员;而其他成员则有权利要求共享该成员改进的技术成果。这既可以节省许可证贸易双方就技术援助和技术反馈问题一对一谈判所耗费的时间,避免双方发生争执,又可以促进技术在成员之间的交流、传播,推动技术不断改进和创新,使每个成员都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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