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避(逃)税防范措施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94页(361字)

为了防止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逃)税行为,各国单方面或同其他国家合作在税收立法、征收管理和相互协作等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方法。

归纳起来,可分为两大类:(1)单边反避(逃)税措施,这又包括两个方面:①加强税收立法,如制定反避(逃)税条款;规定跨国纳税人负有延伸提供税收情报的义务、对某些交易行为有事先取得政府同意的义务、对国际偷漏税案件有事后提供证据的义务。②加强税收行政管理,其中包括加强税务调查与税务审计,以及争取银行合作等。

(2)双边或多边反避(逃)税措施,这主要包括签订多边或双边国际税收协定及加强各国政府间的合作,明确相互之间提供情报资料的义务,共同防范国际避(逃)税。

各种国际反避(逃)税措施虽可从不同角度起到防范作用,但并不能完全消除避(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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