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宣言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620页(1323字)

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第三次大会和第二次国际讨论会,于1985年5月15日至22日在日本东京召开,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共会计责任制指导方针”的东京宣言》。

《东京宣言》包括《序言》、《最高审计机关在加强公共责任制中的作用的指导方针声明》、《会计责任制一概念、争论点及问题》、《作为促进公共会计责任制的经营审计》、《公共企业的会计责任制》、《加强公共会计责任制中培训的意义》等,其主要点:(1)加强对公共部门和公共企业的审计监督。随着公共部门、政府开支的增加和公共企业的发展,会计责任制已扩大到更广的领域,更有必要确保会计责任制程序的应有地位。

审计监督除传统形式的审计外,要在计划、执行和交付过程中行使自己的职权,以确保经管公共财产的效益。公共会计责任制是指受托经营公共财产的人员和当局,有责任汇报对这些财产的统管情况,并负有财政、管理和计划项目方面的责任。计划和审批部门应尽可能地明确说明评价计划项目和投资的目标和标准,以便对它们的效果进行有意义的检查和分析。行政部门内的管理机构或中央机构,应发挥监督和检查职能,在资源的使用上要建立成本概念,要讲求更高的效益和效果。

(2)对所有使用国家资财的公共部门和公共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由于开发费用和投资是由公共部门承担,并为此筹集了所需要的资金,因此,所有这些单位的活动,都应受到审计机关的审计和检查。

对这些单位公共资源和资产的获得与处理以及目标的实现,都应进行审计监督。(3)开展经济效益审计。以往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对受其审计的公共部门、经济实体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并对它的可信性予以证实,现在应更多地在经营效果方面发挥作用。审计机关应以评估它们的经营情况,包括其效率和效果,逐步开展效益审计。

审计机关的审计范围应包括检查财务报表、法纪、经济、效率和效益诸方面。经济效益审计作为财务合规性审计的补充,其目的是要使人们认识到公共部门、公共企业的公共开支、资源使用和确保政府应得收入上的成就,并提出改进不足之处的合理建议。促进其改进计划工作、管理方法,建立有效的综合信息系统,经济有效地使用资源,以及改进经营方法,提高工作质量。

(4)发挥内部审计和其他审计力量的作用。审计机关要同内部审计力量进行密切合作,并予以业务指导,更好地利用一切审计力量。必要时审计机关可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审计,但要在审计机关指导下进行工作,审计报告要经审计机关核查、批准。

审计机关还要同计划和行政管理人员合作,并不断帮助和指导他们进行有利于加强会计责任制的改革。(5)保持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计机关要确实起到有效的作用,首要一点是要时刻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计报告要有针对性,要客观说明问题,及时准确,并应广泛进行宣传。

对于失误、营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的,要给以严厉的谴责和其他惩罚。(6)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

培训的对象应是审计机关的各类工作人员。审计机关如有条件,培训对象可扩大到计划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审计机关要同高等教育部门进行合作,开展培训工作。审计机关要筹集资金,改善培训设施,通过加强培训工作,努力保证有大批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从事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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