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624页(251字)
利用应收帐款筹措资金的方法之一。
企业将应收帐款让给信贷公司,以取得所需款项的办法。采用这种方法时,企业可在商品发出前向信贷公司提出申请,信贷公司在商品发运后根据应收帐款余额付给筹资企业所需款项,扣款率一般为10%。
等到预计不会再发生销货退回或销货折让或其他足以减少应收帐款的情况后,扣款额的余数即由信贷公司还给筹资企业。
应收帐款出售,须通知购货客户将帐款直接付给信贷公司,如有拖欠也由信贷公司催收。
若客户无力偿还,让售企业也不承担损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