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关于控制限制性贸易做法的公平原则和规则的多边协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633页(387字)

1980年12月5日在联合国第35届大会上通过的关于控制限制性贸易做法的一项多边协议。

协议的目的是对国际贸易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和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限制性贸易做法加以控制。协议规定,企业不得采取以下两类限制性贸易做法:(1)参加卡特尔或以其他方式加强卡特尔的限制性作用,如固定进出口货物价格的协议、互相勾结的投标、分配市场或客户的安排、定额分配产量和销售量、联合抵制交易、不合理地限定可能在进口国转售的出口货物价格等。

(2)滥用或谋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进入市场或以其他方式不适当地限制竞争,从而对国际贸易尤其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按照协议规定,各国在发现以上限制性贸易做法时,应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或预防措施。但是,上述协议并非一项有约束力的国际条约,它没有设立一个监督机构对违反协议的行为加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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